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等 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3〕4号) 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与成都锦城 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吉利学 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联合完成2023年专升本招生计划。 为保证专升本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 都锦城学院、四川大学锦江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吉利学院、四川工业科技学院2023年专升本联合招生简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成都锦城学院、四川大学 锦江学院、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吉利学院、四川工业科 技学院分别成立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2023年专 升本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选拔范围与报考基本条件

第三条 选拔范围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文件规定,2023年“专升本”选拔对 象为经四川省教育厅同意、与我校签订正式协议的相关院校 相关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应届( 2023届)毕业生;从四川 省应征入伍,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第四条 报考基本条件

参加2023年“专升本”选拔考试的学生应具备以下条 件:

(一)   在专科学习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良。

(二)   在专科学习期间各科学习成绩优秀。

(三)   身心健康。

(四)   符合选拔本科院校的其他条件要求。

第五条 报名

(一)   报名时间:

2023 年 3 月 13 日 9:00 — 3 月 18 日 17:00。

(二)   报名方式:本次专升本报名釆用线上、线下相结 合的方式进行。

线上报名:符合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官网(https://www.sceea.cn),在普通高校专升本信息管 理系统中进行报名和缴费,所有考生默认报考成都信息工程 大学。

线下报名:调剂志愿须线下单独填报,考生最多可填报 2个调剂志愿(2所联合招生协议学校)。若未填报调剂志 愿,则视为放弃调剂。调剂志愿填报工作,由选送院校另行 通知。

(三)   学生所在学校负责审核报考学生的报名资格,审 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含调剂志愿),须在选送院校官网进行 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各选 送院校报考学生的报名汇总表(含调剂志愿)及相关证明材 料复印件报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审核。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免试专升本报名。

全曰制普通专科在校生(含新生)从我省应征入伍, 退役后复学并于毕业当年报名专升本的。

全曰制普通专科毕业生从我省应征入伍,并于2020 年及以后退役的(已享受过免试政策的除外)。

符合上述两类条件退役大学生士兵向原毕业院校递交 专升本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含:入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征入伍保留学籍、退役复学等相关 证明材料;往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证复印件。

选送院校汇总退役士兵报名信息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 送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考试科目

第六条 招生计划

成都信息 工程大学 拟升本本 科专业

招生

计划

总数

成都信息 工程大学 拟招生计 划数

拟调

剂总

联合招生 学校拟调 剂计划数

拟调剂学校

拟调剂专业

电气工程 及其自动 化

21

5

16

10

成都锦城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6

吉利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电子科学 与技术

44

9

35

30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5

四川工业科技 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电子商务

29

6

23

13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电子商务

10

吉利学院

电子商务

电子信息 工程

64

13

51

33

成都锦城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18

四川工业科技 学院

电子信息工程

成都信息 工程大学 拟升本本 科专业

招生

计划

总数

成都信息 工程大学 拟招生计 划数

拟调

剂总

联合招生 学校拟调 剂计划数

拟调剂学校

拟调剂专业

 

会计学

45

9

36

8

成都锦城学院

会计学

 

28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会计学

 

机械电子

69

12

57

35

成都锦城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工程

22

吉利学院

机械设计制造 及其自动化

 

旅游管理

156

25

131

85

成都锦城学院

旅游管理

 

46

四川工业科技 学院

旅游管理

 

软件工程

90

20

70

44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软件工程

 

26

四川工业科技 学院

软件工程

 

市场营销

49

10

39

20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市场营销

 

 

 

 

 

19

吉利学院

市场营销

 

数字媒体 技术

46

10

36

36

成都银杏酒店 管理学院

数字媒体技术

 

通信工程

127

20

107

77

成都锦城学院

通信工程

 

30

四川大学锦江 学院

通信工程

 

网络工程

97

23

74

48

成都锦城学院

网络工程

 

26

吉利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 技术

 

物流管理

38

9

29

17

成都锦城学院

物流管理

 

 

 

 

 

12

吉利学院

物流管理

 

备注:

1. 拟调剂数仅供参考,各专业录取人数以实际录取为准。

2. 学杂费收费标准,见各学校官网公示的收费标准。

不含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第七条 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

学生专业 类别

考试时间:2023年4月20-21日

科目一 (全省统考)

科目二 (全省统考)

科目三

(总分100分)

4 月 20 日 9: 00-11: 00

4 月 20 日 15: 00-17: 00

4月21日 09: 00-11: 00

经管类

大学英语

计算机基础

经管类综合 (经济学50分、 管理学50分)

电子类

电子类综合 (模拟电子技术50分、 脉冲与数字电路50分)

计算机类

高等数学(理工类)

注:课程考试大纲请查阅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处网站 (https://jwc.cuit.edu.cn/)。

第八条“专升本”考试工作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教务 处统一组织,专升本考试成绩由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统一对外 发布,考生可登录学校教务处网站查询。

第五章“专升本”录取工作

第九条专升本考试选拔录取按批次进行,首先进行大 学生退役士兵单列计划、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 的录取,然后再进行其他考生的录取。

第十条考生须完成所有考试环节,若考生缺考、考试 违纪、单科考试成绩为0分,不进入专升本录取环节。

第十一条招生计划按招生专业分配,招生计划不分配 到专科学校。

第十二条结合招生计划、专升本考试成绩、学生报考 志愿划定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成都信息工程大学的招生 计划录取完成后,拟调剂学校开展录取工作。根据报考志愿 按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第十三条若招生计划数大于参与录取人数的,超出的 招生计划按学生专业类别进行调配。

第十四条按专业录取时,当考生的专升本考试成绩相 同时,按专升本考试的大学英语、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或 综合科目考试成绩的顺序,依次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确 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五条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士兵考生免于参加文化 课考试,高校可根据学校招生计划和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组 织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综合考查,依据考查结果, 结合考生志愿、在校期间成绩、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综合 评价,择优录取到选拔本科院校或调剂录取到其他相关高校。

第十六条退役大学生士兵综合考查由成都信息工程 大学委托选送院校组织开展。选送院校负责制定综合考查方 案、组织考查。根据综合考查成绩择优录取。成都信息工程 大学录取比例原则为选送院校报考的退役士兵报考人数的 60°%,其他退役士兵根据志愿调剂到联合培养学校。按照上

级文件要求,对不服从调剂的该类考生,录取后未报到、自 行放弃入学资格的考生,不再享受免试专升本政策。

第十七条符合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 的考生,单独录取,录取比例20%,以专升本考试成绩从高 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拟录取名单由录取学校发布,并报送上级主 管部门。录取通知书由录取学校发放。

第六章培养管理

第十九条专升本学生录取后,由原专科培养学校颁发 专科毕业证书并进行电子注册,不再向其发放毕业学生报到 证。专升本学生在本科专业入学报到时,须提供教育部电子 注册的专科毕业证书并经录取学校核对确认,符合要求方可 办理报到手续,否则取消专升本入学资格。

第二十条升入本科阶段学习的学生,其档案及其就读、 学生管理、培养管理、教学管理分别按录取学校的相关规定 进行管理,按录取学校标准缴纳学杂费。

第二十一条录取的学生按录取专业升入录取学校本科 三年级学习。学生学籍管理、电子注册及毕业证书的签发由 录取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生达到录取学校毕业 要求的,由录取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按照《教育部关于 当前加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规范管理的通知》(教学〔 2002〕 15号)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专升本”学生毕(结)业证书 内容填写“在我校xx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学习起止 时间按进入本科阶段实际学习时间填写。符合学士学位授位

条件者,可申请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学校没有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专升 本”招生相关事宜。对假冒成都信息工程大学名义进行非法 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联合招生本科院校联系信息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咨询电话:028-85967803联系人:吴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学 府路一段24号

航空港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西南航空港经济开发区 学府路一段24号

龙泉校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阳光城幸福路10 号

成都锦城学院

咨询电话:028-87580063联系人:钟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西源大道一号

四川大学锦江学院

咨询电话:028-37600211 联系人:刘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锦江大道1号

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

咨询电话:028-87979000; 028-87979220; 028-87979300

联系人:张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红光街道广场路北 二段60号

吉利学院

咨询电话:028-63286222            联系人:何老师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东部新区成简大道二段123 号吉利学院招生就业部

四川工业科技学院

咨询电话:0838-3201799,联系人:招生办公室

学校通讯地址: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罗江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区大学路59号。

绵竹校区:四川省德阳市绵竹市新市经济开发区

第二十四条纪律监督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各联合招生学校将严格 按照上级文件及相关章程等文件做好专升本选拔工作,切实 保证选拔质量。学校将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 规违纪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 33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学生,一经发现, 取消当年报考、录取资格或学籍,并严厉查处违反规定的人 员。为了确保“专升本”选拔工作的严肃性、公开、公平与 公正,我校设置纪律监督电话:

纪委办公室:028-85966475 教务处:028-81511267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 好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为准。

成都信息工程大学 2023年2月22日